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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吴江出口加工区管理局

2006519,吴江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成立,为吴江经济开发区直属单位,正科级建制。主要职责为负责出口加工区的招商引资工作。做好出口加工区企业经营指导、服务工作;做好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业务管理工作,包括企业生产条件、进区设备、加工料件的审批;做好出口加工区技术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;做好出口加工区企业日常管理工作。内设综合办公室、经济管理部、招商局,均为正股级建制。2013年底,副局长肖军、吴扣宝、张静。

145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62013年吴江出口加工区管理局领导任职表

职务

姓名

任职时间

局 长

钱传明

2007.22009.2

局 长

沈建兴

2011.52013.10

副局长(主持工作)

吴学明

2009.22011.5

副局长

陆虎林

2007.12012.7

副局长(聘)

张静(女)

2011.9

副局长(主持工作)

肖军

2013.10

副局长

吴扣宝

2013.10

二、同里古镇保护管理委员会

20131111,同里古镇保护管理委员会成立,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直属单位,正科级建制。主要职责为在规划部门指导下,编制古镇保护总体规划、专项规划,并负责组织实施;负责辖区内的旅游管理工作;负责古镇、同里湿地公园的旅游开发工作,做好古镇保护、整治工作;负责古镇服务业的开发管理工作;负责古镇区的建设、城管、环保、交通、环境卫生、市政、拆迁、公房管理、社会管理等相关工作。2013年底,在编人员50人,主任陈琦(女),副主任任苏俊、姚晨峰、樊春琦、李雪芳。

三、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所

200387,吴江经济开发区司法所成立,为正股级行政单位,隶属于吴江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管理,业务上接受市司法局指导。主要职责为主管区内司法行政工作,兼管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;承担普法、依法治理、人民调解工作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等。核定司法专项编制2人。20048月,吴江经济开发区司法所专项编制调整为3人。2013111日,与同里镇司法所合并。2013年底,司法专项编制5人,所长沈晓。